| 索引号: | 123710834951863952/2026-00534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乳山口镇中心学校 | 发文时间: | 2026-03-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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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乳山口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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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教育制度
1.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工会等部门要将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每年要有计划、措施和总结。 2.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强对教工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教育。使《规范》《十项准则》的内容深入人心,并付诸实施。要利用组织学习、座谈、演讲、印发学习材料、向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广大教工严格遵守《规范》《十项准则》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把教职工贯彻《规范》《十项准则》情况列入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 4.学校领导要主动学习,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师德检查考核制度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实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职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职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职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5.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各年级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职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建集体制度
1.班主任在学期开始和学期结束时都要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班级工作总结,届时要征询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树立任课教师的威信。在每个学期开始时,班主任要通过班会向学生介绍每一位任课教师,要着重强调任课教师的优点、特点,使学生在思想感情上先接受每一个任课教师。 3.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的信息,以便使其能发现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 4.正确处理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耐心地听取任课教师的陈述和意见,要设身处地理解任课教师,在共同教育学生方面求得一致,尤其要教育学生懂得尊敬老师。 5.培养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情感,树立任课教师的威信,肯定任课教师对班级所做的贡献。 6.对班级工作及各项管理出现的失误、差错应主动承担责任,吸取教训,不要互相推诿。 7.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经常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了解学生在各科教学中的表现,更好地教育指导学生端正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
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一、基本标准 (一)建章立制 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依据教体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校领导班子坚持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充分利用“良法”APP,开展集体学法每学期至少一次。 3.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4.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5.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2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治校 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校内管理体制。校长、党组织、群团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3.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4.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6.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7.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施进行检查、检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8.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9.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校应当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为教育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先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机构的作用,认真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推荐和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先进个人的带头作用,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教师行为规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 2.学习教育理论,认真钻研业务,不断端正教育思想,改革创新,开拓进取。 3.加强师德修养,尊重家长,以礼待人。热爱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4.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5.发扬求实精神,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踏实,不弄虚作假,不沽名钓誉。 6.主动关心学校工作,热情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加强协作,互相支持。 7.坚持团结,关心同志,严于律己,明辨是非,与人为善。 8.正确对待先进,不妒贤嫉能。积极向上,勇于冒尖,正确评价自己。 9.为人师表,仪表端庄,穿着整齐,言谈举止文明,时时处处注意自己在学生中的形象。
教师集会制度
1.教师要按时入会,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0.5分。分管级室负责人员要在会前及时检查与会人员是否到位,及时掌控教师与会情况。课间操、课外活动等时段召开的临时性会议,要求教师6分钟内到达集会会场。 2.班会、级部会、学校会议、升旗、大课间、大型活动等集会要按时参加,履行相关职责,开展活动,缺勤一次按旷工处理。 3.集会期间注意保持会场卫生,不得有吸烟、乱扔杂物等情况发生。 5.严禁在会议期间接打手机和利用手机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5分。 6.集会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有序,未经允许不得讨论、大声喧哗,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7.集会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准带小孩入会。 8.有关会议内容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班主任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加强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抓手,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为根本目标,逐步拓展学校班级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管理实效,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具体办法: (一)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的产生: 1.班主任人选的确定:由学校从近几年表现优秀的班主任中,根据班额划出每级部可以确定为班主任的范围,由级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确定。 2.副班主任的确定:由班主任在自己班级的教师搭配的人员中,拟选出第一人选,第二人选,做为本班的副班主任。凡未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所有一线教师均需申报副班主任工作,并按顺序拟报担副班主任的班级。学校依据教师意愿及学校工作需要,考虑双向申报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副班主任人选。 (二)分工: 1.班主任:原具体职责不变,全面负责本班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包含《班级工作量化考评办法》中的具体考核工作及学校工作分配的其它事务。 2.副班主任:主要负责《班级量化考评办法》中的卫生、大型活动、财物管理、劳动等部分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参与、协助班主任进行其它方面的管理工作。 班级工作应由二人共同参与,协作管理,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的拟订、落实、班级干部的选拔及班务分工、班会管理、家校联系、学困生转化等以及学校布置的其他杂务性工作。 (三)考核与评价: 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依据《班级量化考评办法》进行(附后);同时,建立班级日常管理值班制度,对各自班级实行轮流值班管理,值班班主任每天提前到校,晚学后半小时方可离校。主要管理:检查班级人员到岗情况、卫生打扫、作业完成、学生违纪、处理突发事件、进行学生思想工作等具体的日常事务。对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将由分管领导及教师进行最终评议,并列入班级及教师业务考核之中。正、副班主任要服从分配,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探索班级管理合作的新模式、新方法。 3.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