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3760001583E/2026-00097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 | 发文时间: | 2026-01-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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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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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设立总账、明细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食堂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 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 (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3、每月月底协同管理人员和会计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 4、对仓库物资库存数量了如指掌,对采购员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并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和单价。 5、不得擅自把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四)采购员 1、采购员最高借款不得超过当天所需采购原材料金额的总和。 2、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轮流采购,在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 3、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当时须开具采购清单,当时不能开具的,回食堂交货后次日内完成报账手续。 第二部分 会计核算 食堂财务必须按照“量入为出、保证质量、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账只核算为伙食发生的有关收支事项,非伙食收支事项不得进入食堂账核算。 一、学校食堂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大于3000元的票据应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伙食费实行按月后收费。每月月初各班级统计上月就餐情况,经核对无误后向家长发布缴费信息,家长通过转账方式向食堂专用账户进行缴费。 2、教师和学生伙食费收入实行分类记账。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4、临时伙食费收入要及时全额上缴,存入食堂专用账户。 三、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菜金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以及其他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采购和保管人员要审查并签字。 (2)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 四、学校食堂物资管理 1、实物采购单由采购员签名,经保管员(或证明人)验收货物核准后签名,购物资的发票或自制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再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报支,然后会计审核制作记账凭证,交出纳付款并登记日记账。 2、每月月底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是公益事业,应坚持自办食堂,不宜对外承包。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或)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平衡。 2、食堂应每月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损益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食堂如有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用以弥补今后亏损,不得进 行私分、发放福利或作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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