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学生管理 > 学生资助
索引号: 12371083760001583E/2025-02473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 发文时间: 2025-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2025-2026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25 15:04 文章来源: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 点击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海阳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信、于娜

副组长:于华丽、王洪军

成员:宋志刚、李建勇、孙志刚、唐德刚、各级部负责人、班主任

二、严格落实好各学段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1)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分春季、秋季学期两次发放。

(2)乘班车补助:资助对象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乘班车学生(城市学生不享受此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初中负责人:宋志刚

小学负责人:李建勇

2.残疾学生生活补助。对持有合法有效《残疾证》的幼儿(限普惠性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分春季、秋季学期两次发放。

三、资助程序及要求

贫困学生资助每学年初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按以下程序实施:

1.公布资助政策。9月份,通过 “致家长一封信”、公开栏、召开班校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有效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资助政策,包括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确保学生及家长人人知晓,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的“致家长一封信”要保证一份不少装订存档。

2.资助项目申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实行“免申即享”,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核实的我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在籍在校特殊困难学生无需填写申请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即可享受相应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其他未经系统比对核实的特困学生或一般困难学生需如实填写《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核查比对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将核对结果上报。

3.困难认定审核及公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文件精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实行三级认定,学校认定机构包括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小组、评议小组。

(1)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材料,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并深入学生家庭和镇村、父母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核查结果等,对《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进行修正,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也可找学生)为成员。

(2)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认定小组:级部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资助项目评审。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或生活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时不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5、资助名单公示。将经学校初步审核确认的资助学生名单,在各班级和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还要在被资助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以上流程结束后,学校需将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反面表格填写完成。最终由学校汇总,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6、资助资金发放。义务教育乘班车补助和生活补助资金通过学生的工商银行社保卡发放(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学生要及早办理,以免影响补助发放)。发放后,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7、建立档案。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准确、完整和连续性,我们推行“档案袋”制度,为每名受助学生设立一个档案袋,将学生历年的资助申请表、调查记录、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装袋存档,并做好检索目录,便于核查,可参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中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规范。同时,建立并维护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台账、社会捐资助学台账,保证各项资助档案齐全完整。还要设置学生资助档案专柜,分年度存放学生资助档案。教育局将不定期抽查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孙志刚

8、系统维护。负责人:孙志刚,在完成学生毕业操作前,春季学期于当年 7 月 31 日、秋季学期于次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春季、秋季学期所有资助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要求。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学期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资助资金核查开展情况、到位情况、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每年秋季开学时要制定学年资助工作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学年末形成学年工作总结。制定完善学校相关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结合《指标体系》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引导学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个人承诺和签名必须手写,不得以房贷、车贷等为申请资助的理由。申请材料需由学校严格审核把关并盖章,最后存入学生资助档案袋中。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对上述学生如家庭条件有所好转自愿放弃受助,需要学生本人及家长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学生及家长都要签字),按上手印,学校及学生家中各留存一份,并通知家中所有人员知晓。学前和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助经费”,对不在政府资助范围内的特困家庭学生可以从本单位“资助经费”中补充。

3.关爱学生,全面资助。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学费减免的基础上,及时纳入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的范围内,加强对学生资助经费的提取与使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同时,要及时关爱学生心理,保证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课、宣传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用优秀事例向学生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明确人生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针对贫困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情绪情感等方面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困惑,及时通过家访、谈话等多种形式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降低学生的心理敏感度。要充分考虑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

4.填写上报申请表、汇总表和统计表,一式两份,教体局和学校各存一份,其中汇总表、统计表还需要报电子版,个人申请表要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并在右上角用铅笔标好序号,按序号排好顺序。上报时将“XX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申请情况汇总报告”一并上报。本学年新增“免申即享”名单汇总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5.个人申请表中的所有项目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家长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工作及联系电话栏一定要如实详细填写,如填写虚假信息,出现问题,责任自负。收表时资助科会逐项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学校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