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349452943X7/2025-02765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府前路学校 | 发文时间: | 2025-09-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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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府前路学校2025—2026学年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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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同志: 您好!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资助相关规定和程序转发给您,望您认真阅读,正确领会,若您的学生符合条件,希望您按照要求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申请,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享受残疾生生活补助的残疾学生不再享受政府资助项目。 2.逐级审核公示。首先,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三级认定,结合实地家访,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困难认定的学生,按要求进行两次适当范围内的公示。其次,学校(幼儿园)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校(本园)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校(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再由学校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科审核备案。 3.资助资金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金按照学期每年5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免学费(保教费)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据实免除。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建议提前办理。 诚恳希望每位家长同志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在学生填写申请时,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谢谢合作。
回执联 ________年级_______班 学 生: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是否申请贫困资助:(申请资助或不申请) ____________ 乳山市府前路学校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