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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第一中学 发文时间: 2025-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市第一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15 09:38 文章来源:乳山市第一中学 点击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制定乳山一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食品原料管理

1.严格食品原料进货登记查验并留存索证索票,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学校有权责令餐饮公司退回,杜绝进入食堂。

2.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应从有资质的大型粮油企业采购,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所有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招标信息公告证明等材料,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食用油、调料品等原料要通过实物展示、刊版等形式公示品种品牌、进货渠道等信息。

3.甲方有权监督餐饮公司与供货方供货协议签订事宜,合同条文中应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和义务,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并建立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4.蔬菜等贮存期短的原材料原则上要每天进货供应,入库前执行倒库查验程序,对新鲜度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学校有权责令餐饮公司清除,禁止在食堂加工食用。

5.食堂禁止采购鲜黄花菜、四季豆、发芽土豆、海鲜和野生蘑菇等容易引发安全事件的食材。严格禁止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严格从业人员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2.经常进入食堂管理检查的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管理员和巡查人员也应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食堂。 

3.食堂从业人员除了要取得规定的健康证明外,还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证明,以及疫苗接种记录,核酸检测台账,心理健康测试,并建立保管档案。

4.加强对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制定中长期及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要求,暑寒假期间要集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除此之外,还需按照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技能培训,保证工人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标准。

5.每个食堂要配备有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按照配备专(兼)职营养师,以公文方式任命。

三、严格膳食营养管理

1.学校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定期)组织一次师生(家长)对饭菜质量、花色品种、菜品定价、服务态度等满意度综合调查,督促餐厅对师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或作出解释。

2.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带量食谱。每周食谱必须于上周提前制作,并通过膳食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修订确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公示。食谱确定后,应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得随意更改。

3.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学生膳食营养分析。要组织营养师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阶段和特点,对饭菜营养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制定营养改进计划,完善和落实每周带量食谱,保证就餐学生的营养摄入和健康需求。要鼓励创新,提倡“常菜精做、新做”和传统节日食品等,每季度至少推出一道“创新菜品”,实现饭菜多样化,适合不同学生需要。

四、严格日常监督管理

1.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立由学校领导、餐饮公司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配备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状。领导小组要刊版上墙。

2.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蹲点监管、分管负责人每天检查、校长每周督查制度,按规定每周进行一次食堂自查;推行教师代表监管员制度,定期轮换选派教师代表进食堂协助监管,增强监管效果。

3.坚持师生同餐同价,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和教师值勤制度,维护就餐秩序。陪餐人员应关注餐厅纪律和就餐秩序,并在陪餐后规范填写《陪餐记录》,对当餐食堂饭菜进行认真评价,将就餐日期、饭菜的品种是否和食谱一致、卫生情况、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就餐秩序连同学生反馈的意见一并写入陪餐记录表中。并负责对前一次陪餐记录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4.以“六常管理”(常分类、常清理、常清除、常清洁、常规范、常教育)为抓手,按照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运转流程化、岗位责任化、检查常态化的要求,抓实采购索证、贮存保管、清洗消毒、饭菜留样等重点环节,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

5.推行“明厨亮灶”,在餐厅显著位置设置与操作间视频监控相连的显示屏,能够实时播放操作现场画面。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7.食堂操作间要有符合标准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8.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9.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五、严格奖惩考核管理

1.学校要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制定食堂管理考核办法,建立餐饮公司自查、学校监管、家长监督、教体局督导、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等多方参与的食堂监管体系。

2.每学期组织一次对全校2/3以上就餐学生满意度调查,以本学年两学期平的平均满意度作为评价学校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和确定下学年食堂经营服务单位的主要依据,本学年满意度在90%以上的学校食堂,所经营的餐饮公司下学年直接续约。就餐学生满意度低于90%、高于60%的,学校要针对食堂当前委托经营的餐饮公司服务资格是否留任,组织师生评议,并作为确定下学年食堂经营服务单位的重要意见。

3.建立退出机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所经营的餐饮公司下学年对该学校食堂的经营资格,由学校从其他取得乳山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资格的餐饮公司中自主选择:

(1)就餐学生满意度低于60%的或不满意率超过20%的;

(2)就餐学生及家长通过民情网、民生热线、市长信箱等平台实名(包括留下真实电话)投诉食堂饭菜质量或服务质量,累计人次占就餐学生人数比例2%以上的;

(3)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4)在上级组织的食堂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乳山及教育形象的。

发生以上(3)、(4)的,将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该餐饮公司在乳山中小学食堂的经营服务资格。

4.学校及餐饮公司要按照《学校食堂管理档案要求》,规范完善食堂管理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分类清楚、材料完整、工作留痕。各餐饮公司必须在威海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复印件报教体局备案。每学年初,学校要将需报送教体局备案的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教体局。

六、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应急演练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要针对食品安全、舆情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演练方案,采取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措施,检验流程、措施是否科学可行,并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学校的演练方案要提前报教体局学校安保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