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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西苑学校 发文时间: 2025-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西苑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10:21 文章来源:乳山市西苑学校 点击次数:

乳山市西苑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务工作有章可循,使有限的资金为教学工作发挥更大的效益。根据乳山市教体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

1.大额开支:按教育局大额开支项目管理的规定:超过5000元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装饰及绿化硬化等项目属于大额资金项目。审批程序是:2万元以下的项目,须经校委会共同议定,向教代会通报;超过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超过50000元的项目,校委会议定后,须先报送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并留好会议记录。

2.其他开支:对于不超过5000元的支出,各级部、各部门提前作出安排,对确实需要购买的物资,填写物资采购、维修、刊板制作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书记、校长签字后交到总务处统一安排。

以上两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内的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即每月5日前制定下月的采购物资种类报会计室、汇总后报教体局审批,教体局报财政局审批,财政局次月初审定由实施集中采购或学校自行组织采购。总的原则是提前运筹,做好前期论证,搞好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运作,先报批后购买,坚决杜绝先买后批。

3.试题印刷:学科统一印制的学案、试题等,须填写印刷申请单,写明印刷的数量、规格等内容,经级部主任审核并签字,一式两份,存根级部主任留存,每月交总务处;一份交给印刷室,印刷工作人员以申请单为准印刷并填写电子版。每月总务处将存根与电子版核对。

4.工会福利支出:工会福利支出项目必须先经过校委会研究,并经教代会通过,留好会议记录,再经过市场询价,确认供货商,领取物资时,需要教职工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以上资料复印件附在发票后。

二、物资管理

采购的物资,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物资种类报送物资管理员、固定资产各类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部门,管理人员清点后,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办理入库手续,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领用、借用手续。物资的领用时填写物资领取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后,领用人签字到总务处交单并填写领取记录后领取。

三、报销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碳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填写乳山市西苑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购买物品具体名称,品名过多可附购物清单)、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均在规定标准内凭据予以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师因公去乳山辖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培训学习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需学校批准)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特殊情况需告知学校,由书记、校长批准按规定执行。

住宿费是指教师因公去乳山辖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培训学习期间入住宾馆等发生的房租费用,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的凭票据实报销,需个人自行住宿需告知学校,由书记、校长审批,批准后,按照学校告知财政发布的标准执行。

伙食费是指教师因公去乳山辖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培训学习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当天往返乳山的,标准为;早餐20.00元,午餐40.00元,晚餐40.00元。当天不能往返乳山需在外地食宿的,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的凭发票实报实销,需个人自行安排的,按规定每人每天100.00元,标准为:午餐50.00元,晚餐50.00元,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市内交通费指教师因公去乳山辖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培训学习期间,在培训学习城市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乘坐市内公交车、市内出租车等,只报销往返两次,当天不能往返乳山需在外地住宿的,按规定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00元,超支部分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告知学校,由书记、校长批准按规定执行。

乳山辖区内的培训学习,按学校规定的报销标准报销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予以报销,特殊情况需告知学校,书记、校长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外出培训学习必须由学校同意并指派,任何个人行为学校不予以报销。

6.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书记、校长签批,学校指派专人采购。 

2.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书记、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3.凡到财务室报销的票据,需书记、校长、审核人(分管领导)、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4.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

5.要求应报销票据需在一周内及时处理,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月。

五、收费管理

学校所有收费项目需经书记、校长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费。班主任代学校所收取的所有款项要及时交到财务室;属学校代收费的项目要及时交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