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3494529931W/2025-00508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徐家镇卫生院 | 发文时间: | 2025-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乳山市徐家镇卫生院2025年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信息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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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和乳山市卫健局关于印发《乳山市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乳卫发[2024]3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镇内常住人口(指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含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以及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包括持有港澳通行证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任务目标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以及山东省确定的绩效目标,在全镇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各科室、卫生室要按照省、市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有关要求,不断完善项目组织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管理,做实做细服务项目,不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探索完善“先预拨、后结算”“村级资金池”等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绩效工作目标,目标完成度将作为2023年补助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之一。2024年要根据12大类服务项目的内容合理制定镇、村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项目补助标准,进一步强化资金精细化管理,探索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精细化数量、质量和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资金测算和结算方式,对村级服务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季度和年度结算,原则上不得低于 40%。具体任务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坚持主动自愿、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丰富建档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利用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获取的居民诊疗、健康体检信息以及健康驿站自检设备自主建档等多方式和多途径建立并完善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扩大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维护更新制度和县域内档案迁移制度,每年至少1次,确保每一份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等规范真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记录并完善健康体检信息、健康管理记录、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服务内容,及时剔除失联、死亡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人群提供诊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先查阅健康档案,并将服务过程及结果按要求实时动态更新;及时将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接种信息同步上传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升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服务水平;每月统计并上报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情况,上报数据与信息系统内档案数误差≤2%;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开放效果和全镇查询意愿评估,不断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服务对象开放的内容和效果,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和知晓率、满意度,以卫生室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档案使用率≥6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需求和三高患者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在各大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发放健教处方、折页、健康手册和入户宣传等印刷资料,播放VCD、DVD等视听传播音像资料,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健教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咨询和健康讲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促进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配备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艾滋病防治、孕期保健、防控高血压和新冠疫情防控等内容。提供印刷资料不得低于12种,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每个机构每2个月至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卫生院每个月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村卫生室每2个月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医院每年至少组织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健康知识讲座现场参与人数镇卫生院不得少于30人,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不得少于10人。《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的居民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三)预防接种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或重点人群,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优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确保疫苗接种无误。对承担新冠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疫苗接收、入库、存储、人员调配和培训、接种等工作,落实健康询问、接种禁忌筛查、信息登记和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对辖区居民做好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的宣传引导,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按规定执行安全注射,减少并及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每月开展1次查漏、补种和核查、整理预防接种卡、证,不断提高建卡率、接种率、接种及时率与合格率。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率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乙肝首针、麻风、麻腮风疫苗接种及时率在95%以上。根据全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辖区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率100%,接种证查验率100%,查漏补种率≥90%,无证儿童补证率100%;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预防接种史建账(册)率100%,规范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 及时掌握辖区孕产妇信息,建立台账,并及时为辖区常住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为有意愿的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做好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宣传告知产筛、产前诊断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和《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指导,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并督促和指导孕产妇在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到市、中医院进行随访并纳入健康管理,在产后及时了解分娩情况和产后恢复情况,进行健康指导,早孕建册率≥90%,产后访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根据市、中医院及时反馈的分娩信息和儿童保健信息,要结合新生儿疫苗接种情况,掌握辖区活产底数,加快推进镇域儿童保健门诊设置和覆盖范围,规范0~6岁儿童保健服务,强化新生儿家访、满月儿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妥善处理儿童健康问题。按要求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各镇要积极加强与学校的协调合作,加强对入托入园儿童的视力筛查,建立眼健康电子档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做好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共享。新生儿访视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2023年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态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根据辖区内老年人指标任务和辖区老年人作息特点,制定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并根据省卫健委统一的老年人体检分析报告和个人体检分析报告格式要求,同时依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制定一份个性化的年度健康指导方案,采取统一标准的将体检报告和健康指导方案同时向老年人反馈,确保其知晓服务和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体检结果,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1%。(接受健康管理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七)慢病患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推进医防融合,实现慢性病患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次办好”,通过日常门诊、家医工作室、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对慢病患者进行动态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干预和健康体检等服务工作,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健康体检,规范健康评价的描述和填写,测血压和(或)血糖、身高、体重、体质指数(BMI),心率、2型糖尿病患者查足背动脉搏动;问病情、服药和生活方式(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等,开展综合评估和分类干预。全镇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1348人、525人,各卫生室按要求完成分配的指标任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45%、35%以上,降低并发症发生,同时借助于常年管理的稳定人群,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新模式,提升慢病的精细、连续化服务管理水平,借助于采购的智慧随访箱,鼓励开展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随访和体检,实现慢病的检测结果自动上传。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配合政府建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居)建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与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共同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排查与筛查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确定随访周期和频次,每年至少4次,每半年每个患者至少面访一次,面访率≥80%。做好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准确并符合条件,分为0~5级,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率≥80%,报告患病率≥4.2‰。督促并指导患者服药,在册患者服药率≥80%,规范服药率≥6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0%,规范服药率≥60%;病情许可,征得监护人与(或)本人同意,每年开展免费体检工作,检查项目符合要求,体检率达80%。做好精神卫生平台系统信息传输工作,注重时效性、逻辑性。须在随访后10天内完成信息录入,确保数据一致性100%。 各项工作开展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与管理规范》2018版要求。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诊治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区治安稳定,认真落实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理工作。同时按照省卫健委、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20〕7号)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殊时期管理要求,做好排查、登记、随访救治、管理和管控相关工作。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制(修)订应急预案,规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和处理。积极做好病人医疗救治、疫点疫区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应急接种、健康教育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综合干预措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报告及时率与处置率为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 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推进市、镇、村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每年为适龄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辖区内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在儿童6、12月龄传授家长摩腹和捏脊,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方法。以镇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规范结核病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镇卫生院初筛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发现肺结核(及疑似)患者及时转市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同步开展病人追踪。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并按要求填写随访记录。以镇为单位,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规则服药率≥90%。 (十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各卫生室要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结合三高共管、特色科室建设、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居家康复护理试点等工作拓展和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合理设计个性化中、高级服务包精准满足各类人群的多样化需求。优化家庭医生团队组建模式,全面推行“健康乳山”家庭医生工作,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持续提升签约履约服务质量,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续约率和居民满意度。到2023年底,家庭医生“六个拓展”“三个延伸”服务机制全面推开,至少为10%的签约重点人群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全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至少再增长5个百分点。老年人签约率达到75%以上且付费签约率达到60%以上,残疾人签约率达到70%以上,在管高血压患者签约率达到90%以上,实现健康帮扶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同时提升孕产妇、儿童等其他重点人群签约率;要保证签约效果,做到签约一人、服务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突出工作重点 对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下同),进一步明确职责,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权责 1.卫生院对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根据服务标准、人力成本、资源消耗、风险和难度合理核定项目补助标准,同时依据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制定镇、村职责分工方案,将村卫生室能承担的服务内容尽可能交给村医,原则上不低于40%,每季度一次对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绩效评价。 2.卫生院是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主体,各项目分管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熟悉规范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在绩效分配上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引导由重过程向重结果、重绩效、重居民感受度转变,统筹全年工作安排和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卫生院按季度对乡村医生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并发放相应经费补助。 (二)加强资金管理 1.经费补助标准。202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89元,用于原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按照人均80元标准测算,其中:参与签约服务从基本按照不超过人均5元的经费标准进行测算;新划入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平移经费按照9元/人测算。财务科和公共卫生科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院根据服务内容,测算服务成本突出重点,要做好项目成本的精细化测算,使补助标准更加合理科学,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2.及时拨付村医补助经费。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核定的工作量,原则上给予不少于40%的补助资金,且发放给乡村医生的必须为货币资金;要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工作任务,根据村级服务人员工作的质和量,通过绩效评价核算补助资金,至少每季度1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真实性和村级资金补助及时足额到位。 3.规范资金的拨付和结算。2025年对村卫生室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资金拨付方式,实行重点项目量化补助、对年度内的重点项目进行经费倾斜。每年按照核定的服务人口进行预拨,当年3月31日前第一笔资金到账,当年6月30日前项目资金到位率50%,当年12月31日前资金到位率100%,年终依据服务数量、质量考核结果进行年终结算。 4.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要求,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采取依据服务数量、质量核定补助资金,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卫生院获得的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严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大型设备。财务科结合年度项目工作考核,执行定期审计,重点核查补助资金账目的规范性、资金发放及时性、到位率和绩效考核履行情况。及时指出项目资金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定期回访,提高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杜绝各种违规违法使用资金。 (三)抓好年内重点工作项目 1.持续推进重点人群服务。要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和数据分析,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情感状况等 3 个量表的原始表纳入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表中老年人居住情况,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工作。要加强与社区村居、妇幼保健、托幼等机构数据共享,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和适龄儿童实际数量,推进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预约式、综合、连续服务。要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与“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政策等融合推进,加强基层防治管理指南及“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等培训,全面掌握在管患者医保药品政策享受和并发病筛查情况,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效果。 2.进一步推进医防融合工作。要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医防融合,探索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和三高基地(三高之家)建设为依托,以服务对象为核心,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在门诊个体服务和日常人群管理两个层次上的责任、分工、环节、场景和流程,全面实现服务细化、闭环和高效,使居民居民自然、无感、连续接受全流程服务;2024年要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服务流程改造,探索开展门诊试点工作;并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与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持续深化融合推进,全面推进信息系统的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将慢性病医防融合补充信息表纳入电子健康档案;2024年对至少50%的在管理患者启动三级协同管理。 3.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要进一步完善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和体检信息,要有效发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按照威海要求加快推进居民电子档案数据库与电子病历数据库、全人口信息库等数据库信息串联,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追溯,持续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健康推进档案务实应用 50 项功能的场景应用,实现串联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要达到 60%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档案查询率要提高 10 个百分点以上。 4.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不断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围绕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灵活多样”的家庭医生服务协作体系,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六个拓展”“三个延伸”,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持续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单位、网格、家庭和个人多方融合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实现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再提升。一是要完善签约服务考核办法,加大项目资金倾斜力度,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团队经费。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人员分配资金(乡村医生部分除外)、签约居民自付费用(健康帮扶对象、计生特殊家庭残疾人的减免费用由单位垫付)、老年人签约服务补助资金残疾人签约服务补助资金等,扣除成本费用后,原则上应将不低于 60%的资金确定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途径进行发放。制定家庭医生激励和吸引政策,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评奖推优、绩效分配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工作积极性。二是要转变服务模式,将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卫有机结合,以签约带动公卫,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特别是重点人群管理,家庭医生要落实诊间签约、履约、体检随访,了解签约居民全生命周期连续性健康状况,并主动提供服务。三是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个性化服务基础上,拓展线上线下签约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建立健康微信群,做好我镇“糖尿病个性化中级包”及中医理疗特色服务包宣传,借助移动随访和居家智能自检设备,实时掌握签约居民健康状况,予以合理健康指导;开展签约慢病患者分级分层诊疗和个体化、精细化健康管理;减少基础免费包的签约数量,要以初级包和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为主,原则上基础免费包不超过签约服务包总数的 50%,并逐步减少。四是要合理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村卫生室服务点,落实团队定时定点巡诊制度,积极推行团队诊间签约履约服务,实现健康档案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与临床服务整合,患多种疾病患者要实现共患疾病整合服务,要把握关键环节,做到“七个一”,重点提高个体健康评估和反馈、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制定以及个体化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干预的服务水平。六是以“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将服务内容、频次增加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中,供签约患者进行菜单式签约,提高签约慢病患者精细化健康管理效果 5. 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方式、方法。从 2022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有所调整,不再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应补助资金可用于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服务。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调整内容所涉资金的分配。要借鉴国家“三评三查”方法,持续完善评价方式方法推动指标主体逐步从过程指标向质效指标转变,将日常评价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探索通过电话调查、数据库质控、档案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综合评价方式,严格落实资金结算、奖惩与精细化测算数量、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6. 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APP、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通过主题宣传、知识竞赛、有奖答题、调查问卷等形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进社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等。要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有效性,2025年继续强化老年人预防跌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重管理、三减三健、健康素养、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等核心知识知晓率。为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服务从今年开始探索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础上建立健康积分机制。省级制定了50 项健康行为积分参考目录,可依据目录探索在电子健康档案内建立本地健康行为积分制度,通过电子积分、纸质积分卡等形式制定专项或补充性健康积分。健康积分可通过当地APP、微信公众号或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兑换口腔和中医保健服务、健康工具、耗材、设备租赁等,探索建立主动健康正向闭环激励机制。 附件1: 徐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邹祥旗 院长 副组长:刘明旭 副院长 组 员:段丽 公共卫生项目负责人 刘杰 财务科科长 于梅芳 防疫科科长 刘春梅 妇科主任 李雨聪 儿保负责人 潘正菊 严重精神障碍项目负责人 姜玉洁 健康教育项目负责人 王海英 慢病项目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段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