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3494529966F/2025-00135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乳山寨镇卫生院 | 发文时间: | 2025-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乳山市乳山寨镇卫生院2025年分级诊疗服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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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乳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631-6619788 二、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3.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4.我院负责接收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拨打120,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 5.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6.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上转指征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指征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基层或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7)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8.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 9.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乳山市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1)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乳山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门诊部),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乳山市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乳山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门诊部)。 (2)乳山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门诊部)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