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3760990238D/2025-01303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南黄镇中心学校 | 发文时间: | 2025-03-0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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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南黄镇中心学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工作应对预案及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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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妥善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应对预案及处置机制。 一、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校的领导和班主任应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查明死亡学生的姓名、班级和死亡经过和原因,并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迅速查明死亡学生的家庭住址、家长的姓名、身份和工作单位,立即报告学校政教处,并通知家长共同做好死亡学生善后处置工作。 二、政教处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先电话和短信,后正式书面报告)教体局。 三、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完毕后,政教处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即将死者尸体移送至公安机关指定的停尸地点,并引导死者家长依法探视。 四、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政教处、级部为成员单位的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工作小组,代表学校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五、学校负责接待死者家属,安排好家属的住宿和膳食,做好家属的精神安抚和情绪控制工作,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死者家属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的苗头。 六、学校在法制办的指导下,负责与死者家属代表就死亡学生的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协商。每次协商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工作小组进行汇报,工作小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代表学校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七、学校在与死者家属协商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家属当地综治办(由县(市、区)综治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派出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协助工作时,由校政教处负责接待,并及时与学校工作小组通报信息和沟通情况,取得支持与帮助 八、学校与死者家属协商期间,如因案情介绍需要,由政教处协调属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向家属介绍案情及案情调查进展情况。如学校充分预计协调会现场死者家属可能情绪不可控,学校可向政教处提出要求,在协调会上安排安全保卫力量。 九、政教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一日发现死者家属在校园内可能发生过激言行,应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校内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十、政教处、法制办负责拟定死亡学生善后处置协议书,经校领导审核后,班主任代表学校与死者家属正式签订协议书。 十一、学校牵头负责,政教处、级部参加,协助家属及时做好死亡学生的遗物处理、意外身故险理赔和尸体火化工作。 十二、学校政教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了解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十三、在死亡学生善后处理过程中,学校、政教处、级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死亡学生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