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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白沙滩镇中心学校 发文时间: 2025-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市白沙滩镇中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3-24 20:47 文章来源:乳山市白沙滩镇中心学校 点击次数:

第一节  校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和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市政府、市教体局、市公交公司统一安排,市公交公司安排校车及驾驶员承担接送学校学生上下学工作。

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校车受校长室直接领导,日常由政教处负责管理,由政教处负责校车生登记、在校管理、行驶路线设计,并与公交公司的沟通协调。

三、政教处有权对校车空位实行安排,车队与学生应积极配合。

四、每一位校车生应遵守校车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权对违反制度但教育不改的校车生办理劝退手续。

第二节  学生乘坐校车守则

一、每天放学,校车生准时到学校东停车场等候,听从带队老师指挥,如有事不能乘坐校车,请告知校车老师。

二、严格遵守候车点和校车到站的时间,如有延误,在校内找班主任解决。

三、学生在候车时不得离开队伍私自上车,应在带队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的上车。

四、上车后如有指定座位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在车内大声喧哗、走动、打闹、做作业,不准吃零食、不得随地乱扔纸屑,听从随着教师管理。

五、乘车注意安全,不得把手和头伸出窗外,不得向窗外扔东西。

六、不破坏车辆上的公共物品。如发现人为破坏按原价赔偿。

七、对带队老师和司机有礼貌,爱护关心低年级的学生。

八、校车生上下学自备雨具,以防雨天

九、开关空调由司机根据气候、天气温度的等决定。

十、周一至周五校车运行(具体时间根据季节实际调整),其他时间运行另行通知。

第三节  随车照管教师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保证接送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特制定随车照管教师职责如下:

一、随车照管教师要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承担随车管理任务。

二、熟悉所乘班车的学生乘坐人数、班车运行线路、学生乘车站点、班车发车时间、到达学生乘车站点时间等基本信息。每天要准点到岗,不得误点。

三、随车管理教师在班车行驶前,认真清点核实乘车学生人数,对未到学生要向有关人员落实学生有关信息弄清原因。细致检查每位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确保无误后,通知驾驶员关门启动。到达站点停车后,驾驶员在车内组织学生有秩序下车,随车管理人员要先下车,照顾学生下车并清点本站点人数。管理员上车后,通知驾驶员启动班车离开站点后,学生才可列队回家。班车到达最后一个站点,要对车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学生遗漏在车厢。每个站点学生上车时,需列队有秩序上车。

四、班车行驶过程中,要组织好车内学生的乘车秩序,教育学生不得在车内打闹、大声喧哗、随意开关车窗、将头手伸出窗外等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要注重保持车内环境卫生,任何人不准在车内进食、吃瓜子、喝饮料等,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看到车上有杂物应主动清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正确的坐车姿势,目视前方,背靠实,手把牢,不交头接耳,不与他人交谈,不玩打手机,不玩各种游戏,不看书,不写作业。

五、负责对乘车学生的乘车情况进行考核,每天将乘车学生的违纪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登记。

六、随车照管教师有监督驾驶员的职责。督促驾驶员严格遵章驾驶,做到起步慢、开车稳,听从停、开车口令,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学生安全重于泰山。望随车管理教师要认真负责细致管理,确保班车行车安全。对玩忽职守者学校要严肃处理并列入年终考评。

第四节  幼儿及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为了保证每位学生安全顺利离校、返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学校必须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书信和家长学校授课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

2、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之前到达校,不必过早到校,也不可过迟到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拖延放学时间。

3、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接送时须履行交接手续,签字后方可带走所监护的幼儿或一、二年级学生。

4、幼儿、学生未被接走之前,教师须作妥善安排,不得将他们交与无关人员,应积极和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来学校交接。

5、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或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学校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

6、幼儿或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主动和学校联系,向班主任请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切实做到家校无缝隙交接学生,或落实路队护送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返家返校。

第五节  领导干部校车安全督查制度

为了确保校车安全运营,根据教体局工作要求,学校经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督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周期:

1、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人员安排

第一组:校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级部主任(负责1-3号校车)

第二组:副校长、总务主任、级部干事(负责4-6号校车)

第三组:工会主席、初中教导主任、教导处干事(负责7-9号校车)

第四组:副校长、小学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10-12号校车)

第五组:政教主任、教导副主任、政教干事(负责13-15号校车)

第六组:政教副主任、教导副主任、政教干事(负责16-18号校车)

二、检查内容

1、学生乘坐校车纪律,校车安全带情况,学生是否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车辆有无超载现象。

3、随车照管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每天有无填写《随车照管记录》,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三、检查形式:

各小组不定时对分管车辆进行抽查,将发现问题及检查记录上交副校长室,并由学校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小组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直至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