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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834945299157/2025-00008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海阳所中心卫生院 发文时间: 2025-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市海阳所中心卫生院2025年关于应急处置措施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1 13:50 文章来源:乳山市海阳所中心卫生院 点击次数:

一、总则

(一)为提高我院对上级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水平,保障我院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乳山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医疗卫生救援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资源共享、加强协作、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直接组织以及外派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建设

(一)成立乳山市海阳所中心卫生院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院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领导机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等院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在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全院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决议的执行及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三)我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共一队。主要负责地震、洪涝灾害、交通事故、煤矿事故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社会安全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应急队伍实行值班制,卫生应急救援队员要保证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接到救援指令后45分钟内集结完毕,快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及时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特殊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现场指定有关人员担任。

(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指导。必要时,可直接参与救援工作。

(六)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医技系统、行政后勤支持系统、护理系统都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特点,按专业类别成立相关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小组,有关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 应急响应与处置

(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院严格执行上级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管理程序,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学习事件级别分类、预警颜色及事件分级标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响应及时准确。

(二)信息获取渠道的管理

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一旦获取突发性事件包括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后,必须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报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启动全院应急响应程序。

(三)本着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急救先行的原则,我院急诊科为突发事件的第一响应人,接到救援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救援过程中,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急诊科必须保持24小时急救电话通畅,电话机或线路出现故障,启用备用电话,维修人员必须5分钟到达现场维修。

2.办公室确保车辆运行无故障,如遇特殊情况,应备有应急车辆能及时补充使用。医师或护士接到急救任务时确保2分钟内出诊,不得因故延误。

3.凡接到急诊救援通知后根据通知内容对伤情或病情能作出初步判断的应及早适时的启动抢救预案。当时无法判断的,待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做出初步判断,并在现场或返回途中立即汇报急诊科,急诊科根据伤情或病情的需要,立即通知各有关专业科室值班医师做好抢救准备,遇重大或特大事件科主任必须到场。

4.各专业科室必须有一、二线值班,并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通畅,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如有离岗会诊,必须告知急诊值班并留有联系方式,尽快返回。

5.各专业科室在接到急救任务时必须确保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参与抢救或待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抢救工作,并根据情况确保足够的人力配备。在同专业分两个病区的,在本病区人员确无接诊能力时(手术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同另外病区联系,所联系病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诊抢救任务。

6.急诊科确保各种急救设备的使用状态良好,确保各种急救药品齐备,数量充足,做好大批伤员或病员入住的应急准备。

7.急救患者进入急诊室后,无论属哪个专业的病员,急诊人员应在10秒钟内到达患者身边,并立即开始抢救工作,并安排好其它有关救治事宜,不得因专业限制而袖手旁观,熟视无睹。各专业科室应紧密配合,通力合作,随时听从医院统一调度,共同完成救治工作。

8.实行首诊负责制,每位伤员或病员必须由2-3人负责救治的全过程,包括陪同检查、治疗、入院,直到有其它人接替为止,不得中途放弃。接诊后应尽快采集病史,准确做出判断,对生命体征稳定的及时给予观察治疗或收住入院,并及时和病房取得联系,准备好床位和合理搭配人员,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收。需要手术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手术室,并及时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对紧急抢救性手术病人可直接送入手术室,手术医师应陪同伤员同时进入手术室。

9.手术室在接到急症手术时,特别是重症手术病人,应在准备好一切抢救措施的同时保证在10分钟内将患者接入手术室。手术室要科学调度和安排择期手术,为减少择期手术占用手术间的时间,手术科室择期手术上午必须在9:00以前开始,下午必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开始,确保急、危症手术能顺利进行。

10.各辅助科室要确保24小时不脱岗、缺岗,确保急救伤员或病员的各种检查畅、快、准。医师在开具急救检查单应注明“加急!”,辅助科室在接到标有“加急!”字的检查单,不得怠慢,应迅速给予检查,有异常结果时应及时同临床医师取得联系。

11.对“三无”病人或暂未交款的急救病人,收款处、住院处、药房以及医技科室应简化手续,紧密配合,先进行急诊抢救或必要的检查,检查单及抢救药品处方由医务科主任或总值班签字,不得因未交款而拒绝抢救或检查。

(五)切实做好伤病员的转送工作。当突发事件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3.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接受转运救治任务的相关科室、分院要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做好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救治工作及时有效。任何科室与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六) 对于公共卫生事件或可能伴有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科、院内感染管理科等有关部门与科室要本着“因地制宜,及时响应”的原则,利用现有条件,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七)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得到有效救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结束。

四、应急保障

(一)院内公布我院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和应急通信系统,实现与领导小组成员之间及相关科室、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通信畅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高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能力;急诊科与各专业救援小组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日常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 我院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物资储备库,储存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有关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并保证处于备用状态。输血科要加强血液储备,建立应急流动储血机制,确保应急状态下的血液供应。

(四)护理部要协调与处理好突发事件救治过程中的护理人力资源的调配与相关护理工作;院长办公室保障工作用车量、通讯工具及相关事务的协调工作;保卫科制订治安维护工作方案,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他相关科室要在自己的科室职责与专业范围内,支持与配合全院的救援工作。对于大型医疗救援事件,我院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信息、医疗、防控、物资和宣传等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五、附则

(一)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应对能力与工作水平。

(二)我院对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组织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由院医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