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3MB2801274R/2024-01355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4-0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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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一封信 家长同志: 您好!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资助相关规定和程序转发给您,望您认真阅读,正确领会,若您的学生符合条件,希望您按照要求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二、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申请,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属于低保家庭学生的,应提供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属于孤儿、残疾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学生的,应提供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属于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致贫家庭学生的,除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供病历、住院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审核公示。首先,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三级认定,结合实地家访,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困难认定的学生,按要求进行两次适当范围内的公示。其次,学校(幼儿园)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校(本园)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由学校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科进行集中复审。待市学生资助科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资助资金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金按照学期每年5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免学费(保教费)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据实免除。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建议提前办理。 诚恳希望每位家长同志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在学生填写申请时,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谢谢合作。
回执联
年级 班 学 生: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是否申请贫困资助:(申请资助或不申请)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2023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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