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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发文时间: 2024-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1 09:28 文章来源: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点击次数: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依据《小学生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纪律管理

1.注意仪容仪表,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穿齐服,进入校门佩戴好红领巾。不穿奇装异服,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

2.不说粗话、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见到老师及来宾主动敬队礼问好。言谈举止文明大方。

3.进入校园后,严禁学生在操场、过道、走廊等追逐打闹。

4.专心学习,勤奋读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育安静,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妨碍教学的活动。

5.尊重老师,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6.不准旷课、迟到和早退。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7.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地方涂抹刻画。不损坏教室和公共场所的教学设备、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9.注意卫生,自带饮用水。严禁学生在校园外周边购买零食与饮料,屡教不改将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10.上下学时,不能随意乱跑和乱挤,自觉排好路队整齐行走。

11.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纪律检查,如有违反制度的现象发生,将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全校通报。

二、路队管理

(一)上下楼路队管理

1.升旗仪式、课间操、大课间、集会时学生出入教学楼必须排队,必须从“疏散演练规定的楼道、楼梯、楼门出入”。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组织下,按顺序、有秩序的依次下楼。不准在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扶滑楼梯扶手。

2.上下楼时,两人并行必须成队,并且做到“轻声慢步靠右行走”。严禁在楼内、楼梯上跑跳,严禁在楼梯上隔阶行进,严禁加塞、拥挤。

3.楼道、楼梯内严禁窜跑现象,通过楼道、楼梯或楼门时高年级同学应该礼让低年级同学先行。

4.在集体队伍中,排头学生可以向老师敬礼问好,其它学生不需要向老师问好或行礼。 

5.课间操、大课间路队,必须有班主任带领,音体美课、实验课、多功能教室上课等学生路队,必须有任课教师带领,确保安静、秩序和安全。  

(二)上下学路队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应自觉排路队有秩序的进、出校,严禁追逐打闹、加塞、扎堆、拥挤。家长要在指定的位置接送孩子,不得在学校门口停车接送。接送时务必注意安全。

2.学生放学时全体班主任要及时清查学生人数、组织学生路队、维持路队秩序。学生路队原则分东西两路,低年级有班主任护送离校。低年级班主任要搞好与学生家长交接工作,如果家长没有及时赶到,班主任要把学生带回到学校值班室等待。相邻班级班主任,可相互协作,以便解决一人同时送东西两路队的不便。中高年级的学生,班主任也要为东西路队的同学安排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的2-6名同学分别担任本班各路学生路队的路队长,每一路队,宜一前一后安排2名路队长,以便协助班主任工作。

3.学生进出校时,学校要在校门口、校园内、校外东西100米处,安排保安、值勤、值班人员和学生,负责学生路队秩序和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4.学生上放学路队,要按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以养成规范出行习惯。   

(三)路队情况的监督与评价

每班班主任要及时总结评价,对组织得力,责任心强的路队长给予表扬。对自觉遵守路队秩序的同学给予表扬。

值勤学生、老师、保安人员要加强学生路队的督查,特别是加强学生路队安全的督查。对于路队执行不好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路队秩序执行情况将进入班级考核。

三、卫生管理

为了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确保每位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室内外卫生:

1.各年级各班轮流安排值日生,每天早晨提前到校,打扫室外卫生,每天下午放学后打扫教室卫生。

2.教室桌凳排放整齐,室内外地面无果皮、纸屑、杂物,墙壁无乱写乱画,无灰网,教室的各种布置内容要文明、向上,排列合理有序。

3. “课前十分钟,人人搞卫生”。各处室要经常打扫办公室,使办公室物品排放有序,地面,墙面干净,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4.值日学生要按时清扫卫生区,保护室内外干净卫生,要把垃圾准确放到垃圾箱内,禁止将垃圾乱放,卫生区内要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5.要爱护公物,讲究公德,自觉保护自来水管,垃圾不许在水池内外乱抛扔。

6.不准随地吐痰,乱泼脏水,乱扔纸屑,乱倒垃圾。

7.洗手间要做到手纸入篓,小便入池,大便入坑。

(二)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个人要做到六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勤洗脚)

2.不喝生水,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大小便。

3.保护好眼睛,每天最少做两次眼保健操,严格遵守用眼卫生,积极预防沙眼。

(三)考核方法

由政教处负责检查、考评工作。采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检查3-4次,检查结果最晚于第二天张榜公布,表扬优胜班级,对卫生状况较差的班级应予以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班级和团队建设考核中。

四、优秀学生评选

(一)三好学生、标兵

1.思想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全学年的思想品德测评等第均为优,有突出的先进事迹。

2.学习认真,成绩优秀,且全学年期中期末考试各科成绩都在班级中等之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锻标准。

4.是学生的榜样、老师的好帮手。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爱护公物积极工作,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并有具体的先进事迹,全学年的思想品德测评等第均为优,学年度学生干部考核为班级前列。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锻达标。

(三)特长生

1.思想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爱护公物。

2.在体育、文艺、科技等项目活动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每学科可评出5人。

五、学生奖惩制度

(一)学生奖励条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二)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而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班主任应记录在学生素质情况汇报单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一学期批评教育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通知学生家长。

以上各类处分一经确认以后,考察期为半年至一学年,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