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3MB2801274R/2023-00205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3-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关于开展乳山市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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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我校班级管理及德育工作,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激发广大班主任及德育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根据《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现在岗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班主任以外的从事德育管理和研究的在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根据乳山市教体局文件要求,我校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班主任5名,德育先进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2.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认可。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民主,管理手段灵活,注重工作创新,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形成较为典型的班级管理特色,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整体素质高。 4.重视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具有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价值的班级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5.在我校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现任班主任。 6.凡违反《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乳教体字〔2019〕21号)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2)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德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关爱学生成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结合工作岗位和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在德育管理、学科德育、德育实践活动、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健康教育、德育科研、德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重视对德育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具有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价值的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5.凡违反《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乳教体字〔2019〕21号)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方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工作。 2.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3.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上报。 五、其它事项 1.要求符合条件的老师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表(附件1)请于2022年2月8日前将电子版传王晓君(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乳山市光明街小学 2023年2月8日 |